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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扮教育部门官员 骗取他人钱财

http://www.scol.com.cn  (2016-05-10 09:35:27)  来源:三江都市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周洁  

  “李校长你好,请问你们学校需要采购教学设备吗?”去年4月,在夹江县城打工的万强接到了这么一个电话。

  明知道对方找错了人,万强却没有否认,还灵机一动装起了“李校长”,与对方聊起了天。

  这个误打的电话,让电话那头的公司被骗4万元……

  万强,30岁,夹江县人,初中文化。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在朋友眼中,他是一个比较聪明的人。四处打工的他,也曾承包过建筑工程,做过包工头。

  去年4月22日,万强接到一个来自成都某公司销售员的电话,对方在电话里称万强为“李校长”,并询问乐山某小学是否需要采购教学设备。

  很明显,这个电话是对方打错了,但万强脑瓜子转得快,迅速扮演起“李校长”的角色,回答对方说“需要”。之后,双方加了QQ详谈采购事宜。

  在QQ上,万强和销售员详聊后,他了解到该公司主要经营教学用品、教学电器设备,对方就是想向学校推销教学设备。在摸清对方底细后,万强表示他做不到主,这事儿归乐山市教育局一个叫“万强”的主任管。

  随后,万强把自己的另一个手机号码给了对方,称这个号码是万强主任的电话号码。

  很快,“万主任”接到了该公司朱某某的来电,在听了对方的来意后,“万主任”爽快表示,不只某小学需要这种设备,乐山市范围内的学校都需要这种设备。

  “万主任”的爽快和信任,让电话那头的朱某某很高兴。在电话里,对于“万主任”提出的提成一事,朱某某也有所承诺。于是,双方约定面谈。

  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朱某某和公司法人范某某一同,从成都赶到了夹江。在一家茶楼内,双方商谈采购事宜。期间,万强不经意地透露其父亲要过生日,老婆又要出去旅游,其手头没有那么多钱。

  朱、范二人立马领悟到“万主任”的话外之音,随即拿了10000元给万强。

  隔日,为了继续取得朱、范二人的信任,万强跟随二人到成都,参观了他们的公司。参观后,二人又送万强返回夹江。在途中,万强又以需要疏通关系为由,再次向朱、范二人索要30000元。

  为确保采购的事情能成功,范某某又去银行取了30000元交给万强。

  轻松骗到4万元,万强心中暗喜。当日,他把骗到的部分钱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并给妻子李某某转款5000元,又花6500元买了一部苹果6PLUS手机,并将手机连同2000元钱送给了女友丁某某。

  尝到甜头的万强,还想继续捞一把。去年4月28日,万强又打电话给朱某某,再次以疏通关系为由,索要20000元钱。

  他的贪心,引起了对方的警觉。去年4月28日当天,万强按照约定赶到夹江县某银行外,被公安机关抓获。

  被抓后,万强供述了其诈骗朱、范二人40000元的事实。

  警方通过调查查出,当初,销售人员是通过乐山市教育系统电话号码簿给乐山某小学李校长打电话,结果号码拨到了万强的手机上。

  同时,警方还查出万强所犯的另外两起案子。

  在2013年3月,万强在西安市一家足浴店,认识了小张,他假意与其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在骗取小张信任后,万强便以工地资金周转不开、手头紧张、自己母亲病重等为由,先后骗取小张共计10000元后,就玩起了失踪。

  2013年5月份,万强与小李通过QQ相识,后假意与其谈恋爱,在骗取小李信任后,万强又以手头紧张、工地资金周转不开等为由,先后骗取小李共计36000元后失去联系。

  近日,夹江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认为,万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86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朱某某、范某某也自认在这个事情上,他们二人要负一定的责任,因此他们对万强进行了谅解。

  对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一审判决万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对万强违法所得的钱财予以追缴,发还给朱某某、范某某等人。

  记者:阴差阳错的一个电话,被有心之人接到并利用。如果做生意时再谨慎和仔细些,不走旁门左道,骗子的“招数”将很难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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