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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爱”生“恨” 畸恋酿成血案

http://www.scol.com.cn  (2016-05-04 09:02:33)  来源:三江都市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周洁   

  去年12月1日下午,因不满宋雨(化名)与自己断绝男女朋友关系,26岁的徐明(化名)尾随下班的宋雨,趁其不备用铁锤击打其后脑数下,又将不省人事的她抛入河中。

庭审现场

  4月28日下午,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沐川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A

  案件回放

  年轻男子杀了女教师

  28日下午2时30分,徐明被带上法庭,徐个子不高,一张圆脸看起来稚气未脱,从法庭门口走到被告席期间,徐明的目光一直望向旁听席的左边。

  旁听席的左边,坐的是徐明的家人,右边坐的是宋雨的家人,两家人分开而坐,在等待开庭的时间里,两家人默默无语。

  庭审开始,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再次将旁听席的人们带回了该案悲剧发生的时刻。

  时间倒转回2015年12月1日下午5时许,在沐川县利店镇大桥桥头,一个年轻男子情绪激动地拖着一名女子朝河边走去,女子浑身是血,已经不省人事。

  男子将女子拖至桥下河边,边拖边喘着气报警:“我杀了人,我把我老婆杀了。”

  报完警,男子不听路人劝阻,将女子抛入河中……

  男子就是徐明,女子叫宋雨。数分钟前,在沐川县利店镇利店中学教语文的宋雨,与同事一起走出校门。

  谁也没料到,危险正朝这个女孩儿袭来。

  当时,徐明骑着摩托车,跟在宋雨的身后,当宋雨和同事行至利店大桥桥头时,徐明下车持铁锤,朝宋雨后脑砸去,第一下就将宋雨打倒在地。

  之后,徐明继续用铁锤击打宋,浑身是血的宋瘫倒在地。

  徐不顾他人劝阻,将宋拖至河边,将其抛入河中,之后他才步行走上了桥头。

  围观群众赶紧上前将宋雨救上岸,送往当地卫生院抢救。

  可惜的是,隔日即将满25岁的宋雨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其为溺水死亡。

  ……

  作案后,徐明在利店大桥桥头等候民警。

  随后,民警将其带至沐川县公安局舟坝派出所,徐明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该案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徐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B

  庭审现场

  看到被害人的遇害照片他失声痛哭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徐明表示“没有异议”。

  在庭审中,根据控辩双方以及法官的讯问,徐明陈述了案发前后的细节。

  徐明是名货车司机,此前在成都工作。

  徐说,我和宋雨是男女朋友关系,在一起3年多了。我们相识于小学,从那时起我就喜欢宋雨。

  我初二辍学,与宋雨失去了联系,一直到宋雨读大学的时候才联系上,她大二的时候我们确定了恋爱关系。三年多以来,我们两个关系很好,我非常爱她,我们虽然没有结婚,但我早把她当成我的妻子了。

  我们的关系一直没有得到她父母的同意,从2014年开始,我和她就经常吵架闹分手,有时是我提,有时她提,但都很快就和好了。

  徐明称,2015年11月下旬时,他从成都回到沐川县利店镇家中,当天宋雨在其家中提出分手,并表示已经和别人在一起一年多了……

  听到这个消息后,徐明特别恼怒,当下就打了宋雨,并用插线板上的线勒其脖子。

  “当时我就动了杀心,要杀死她,但看她喘着气脸色发白,我又不忍心……”在法庭上,徐明说,当天他打了宋雨后,他上街给宋雨买药,又担心宋雨的家人看到其脖子上的伤痕,他还去买了化妆品让宋雨擦盖。

  这之后,两人没有再见面,徐明心里越想越气,他决定杀宋雨。

  邪念一起,便一发不可收拾,2015年12月1日,徐明从家中找了把铁锤,前往宋雨上班的地方等候。当日下午5时左右,利店中学放学,徐明还在校门外找到几个人打听宋雨是否在学校。

  在举证阶段,公诉机关出示和宣读了多份证人证言,均证实徐明在案发前,殴打过宋雨,并到宋雨家里与其父母有口角之争。

  同时,公诉机关出示了宋雨被害时的照片。

  看到这一幕,徐明不禁失声痛哭。

  C

  不正确的恋爱观

  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在法庭上,徐明一直都在说,宋雨是他最爱的人,能娶她为妻一直是他的梦想。

  而当公诉人问其“为啥要杀宋雨”时,徐明回答:“也许爱有多少恨就有多少吧。”

  在庭审辩论阶段,徐明的辩护律师表示,本案是因恋爱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徐明没有正确的恋爱观,在宋雨提出分手后,其在不能正确面对的情况下实施了犯罪行为。

  辩护律师说,他认为宋雨是一个善良的女性。在本案中,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其是水性杨花的人。案发前,宋雨对徐明说,她和其他男子有恋爱关系,这是一种善意的谎言,因为在父母的反对下,宋雨不忍心伤害父母的心,所以才对徐明说了这个善意谎言。

  由于这个谎言,导致徐明走向极端。

  辩护律师称,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简称纪要)中载明,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案,在适用死刑的时候,一定要与在社会上发生的社会治安案件引发的故意杀人案有所区别,适用死刑时慎之又慎。

  对此,公诉人表示,徐明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用暴力手段,致被害人死亡,逝者已逝,现在只有徐明对当时他为什么要杀宋雨有辩解和说辞,但是没有其他证据证实。现有证据,只能证实双方是恋爱纠纷,至于有无对错,无法评判。

  徐明一直陈述他是爱宋雨的,但这是一种畸形的爱,任何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任何人都不应该以爱的名义伤害他人剥夺他人生命。

  另外,公诉人还表示,被告辩护人提出该案适用这个纪要一事,还值得商榷。因为在该案中徐、宋二人不存在婚姻关系,仅仅是恋爱,而且已经分手了,那么是否还能适用上述纪要,值得商榷。恋爱自由,结婚都可以离婚,那么任何人都不能以爱的名义伤害他人实施犯罪行为,因此不同意适用这个纪要。

  公诉人表示,对徐明的行为应当是严厉打击,这个纪要主要是针对矛盾激化引起的激情犯罪,而徐明是有预谋的,显然不是激情犯罪,而且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目前也没有赔偿,没有取得谅解,因此不具有任何从轻处罚的情节。

  ……

  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就徐明是否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等进行了辩论。

  同时,法庭还对该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审理,在庭审中,宋雨父亲要求徐明赔偿各项损失共50多万元,并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

  对此,徐明表示,他愿意极尽所能赔偿宋雨家人。

  在最后陈述时,徐明说:“如果法律觉得我罪不可恕,我愿意为宋雨抵一命,向她赎罪,如果法律愿意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也愿意用我的余生照顾宋雨的父母……

  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D

  一个惨案

  让两个家庭陷入痛苦之中

  休庭之后,宋雨父亲老宋走下原告席,这位中年男人看起来疲惫不堪,他说,本来妻子也要来现场的,但她情绪太不好了,天天都在哭,怕她情绪崩溃就没让她来庭审现场。

  当日庭审结束,已近傍晚,沐川县城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

  老宋和家人走出审判庭,徐明的母亲等家人久久不愿离去,他们跟在老宋身后。突然,一个中年女子(徐明的姨妈)哭着拉住老宋,不停地说着对不起,并突然跪在了地上,请求老宋的谅解,老宋紧咬着嘴唇推开了她的手,但该女子还是不肯撒手。

  老宋的家人上前拉开女子并气愤地说道:“如果我们对你的娃儿那样,你们会谅解不?把人打成那样,还甩到河里去!太残忍了。”

  从审判庭到法院门口的短短路程,两边家人拉扯了两三分钟。对于徐明家人的道歉,宋雨父亲老宋及家人表示“不会接受”。

  在法院外,宋雨父亲在家人的搀扶下离去,徐明家人站在原地抹泪。

  这一幕让旁人唏嘘不已。悲剧的发生,让两家人陷入了痛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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