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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猖狂 23岁的小郑持凶器追逐他人

http://www.scol.com.cn  (2016-02-18 09:04:41)  来源:三江都市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周洁  

  近日,23岁的小郑在夹江县人民法院受审。

  年纪轻轻的小郑,前些年就染上了毒品,2012年,因吸食毒品,他被夹江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4年9月,他又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夹江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

  被处罚后,小郑还是不安分。

  小郑有三把自制枪,用于打鸟。2014年12月9日晚,小郑将枪放在朋友小林车子的后备箱内。当晚,小林驾车载着小郑往夹江县吴场镇方向行驶时,小郑遇到了之前与自己有矛盾的小伙阿彬。

  这次“狭路相逢”,让小郑起了报复之心。他让小林驾车追上阿彬的车,并叫其下车。知道来者不善的阿彬,加大油门行驶。紧随其后的小郑也不罢休,立即让朋友停车拿出了放在后备箱的枪后,驾车追逐阿彬。

  在追逐至夹江县新场镇附近时,小郑举枪朝阿彬的车尾部开了一枪。阿彬加速行驶,开进了夹江县三洞镇镇政府内。担心阿彬报警,小郑才未继续追逐。

  2015年3月27日,小郑携带该枪支在乐山市中区棉竹镇一朋友家中吃饭,并将枪支放在了一辆越野车上。公安机关收到消息后前去抓捕,小郑逃脱,该枪支被公安机关扣押。

  2015年5月20日,公安机关在小郑家中又查获了两把枪支。

  2015年5月24日,小郑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这三支枪支是配用射钉弹的自制枪支,以火药为动力,具有致伤力。

  夹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小郑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三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同时,小郑持凶器追逐他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

  因此,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一审判决小郑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对已扣押的三支枪予以没收、销毁。

  记者:四年三个月的刑罚,是小伙子不懂法和冲动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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