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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男”试戴金项链后夺门而出

http://www.scol.com.cn  (2016-02-01 09:45:11)  来源:三江都市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周洁  

  2015年4月3日晚,在井研县研城镇的一家珠宝店内,来一个年轻男子。男子看起来是大买主,他东瞅西瞧,看中了一条较粗的金项链,营业员热情地将项链取出让男子试戴。

  在试戴过程中,男子趁营业员不注意,竟戴着金项链夺门而出……

  2015年4月30日晚7时许,在犍为县玉津镇的一家珠宝店内,也来了一位20多岁的男性顾客,在仔细看了一番后,男子指了指玻璃柜中一根黄金项链要求试戴,营业员取出项链后,男子一把抢过金项链就跑。

  两条金项链价值3万余元。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走访等手段,将这2起案件中的作案者抓获。男子叫小阳,25岁,眉山市仁寿县人。年纪轻轻的他,在此次犯案前已入狱3次了。

  2007年、2010年、2013年,小阳先后因犯抢夺罪、盗窃罪入狱。这反复入狱出狱后,小阳还是不思悔改,仍旧不走正道。2015年4月初,他谋划着到珠宝店假装试戴金项链,再趁营业员不备抢走金项链。小阳两次作案抢得的金项链,分别卖到了成都、仁寿等地,共获赃款29000元。小阳落网后,退出赃款1万余元。

  近日,犍为县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小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应当依法予以惩处。小阳在刑罚完毕之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因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一审判决小阳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同时,责令小阳退赔两家珠宝店经济损失2万余元。

  记者:25岁就已入狱4次,大好的青春都在监狱里度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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