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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赃”买“赃” 他再次进了监狱

http://www.scol.com.cn  (2015-12-08 09:48:19)  来源:三江都市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周洁  

  今年50岁的王某,曾因盗窃罪和破坏电力罪,被井研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1年,王某刑满释放。

  但没过几年,王某再次犯案进了监狱。

  2014年10月初,王某在乐山市中区闲逛,发现两个陌生男子以1500元的低价销售一辆摩托车,虽然知道这辆摩托车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有可能是赃车,但王某还是贪图便宜,买下了这辆摩托车。

  2014年10月15日,王某伙同其儿子(已行政处罚)驾驶该辆摩托车,窜至井研县纯复乡准备实施盗窃。不料,父子俩在下手前与当地群众发生口角,随后群众报了警,警察到现场后查出,王某所驾驶的摩托车是井研县乌抛乡被盗车辆。经鉴定,该被盗摩托车的价格为3800元。

  近日,井研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认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所购车辆无任何合法手续是赃车而予以购买,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法院认为,王某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该罪不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因此王某不构成累犯。

  根据王某的犯罪事实、情节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一审判决王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记者周洁:不知道大家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没,有时走在街上,有人会神秘兮兮凑过来问你要不要二手手机。像这类来历不明且没有合法手续的东西,最好不要贪图便宜去收购,当心触法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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