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2022-01-07 10:30:36来源:三江都市报编辑:曾小清

近日,全国妇联表彰了一批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成为全市唯一一个上榜的集体,全省也仅有两个中级人民法院上榜。

荣誉的背后,是乐山全市法官特别是女法官们的勇于担当,是家事审判改革经验的开花结果,是“海棠花开”品牌的绚丽绽放。

一支优秀队伍

“巾帼法官”勇担当

乐山全市各级法院有女法官124名,脱下法袍,她们是妇女、是孩子的母亲。面对妇女儿童权益受损,她们最能感同身受;穿上法袍,她们就是公平正义的使者,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她们是惩恶扬善的“法官先锋”——奋战在刑事审判一线,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井研县人民法院女法官况燕等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女子合议庭”荣获“四川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她们是温情司法的“法官妈妈”——充分发挥女法官温柔博爱的优势,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切实关注妇女儿童的实际困难,加强司法救助,在脱贫攻坚结对帮扶中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被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五年来,全市法院司法救助妇女儿童183人,发放救助资金225万元。

一套试点经验

“家事改革”结硕果

市中区人民法院等在全国、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中积极探索,创新了多项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做法,得到全面推广应用。

实施“家庭化”的场所布置。改变法院严肃形象,设立“一庭两室”(家事审判科技法庭、圆桌式家事调解室和标准化心理辅导室),突出“家”文化主题,划分心理疏导、情绪发泄、儿童托管、家文化宣传等多个功能区,让当事人在“客厅”内调解,在“圆桌”上开庭,处处营造特色鲜明的司法人文关怀,有效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

完善人性化的制度设计。召开法官联席会、专家学者研讨会10余场,制定《家事审判规程汇编》,探索建立诉前调解、离婚财产强制申报、离婚冷静期、离婚证明书和远程调解等五项制度,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诉前,维权贯穿于诉中,帮扶延伸到诉后。

构建反家暴的安全盾牌。联合公安、民政建立反家庭暴力庇护所,畅通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绿色通道”。当妇女儿童面临家暴的现实危险时,法院可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与公安部门、基层组织沟通联络,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到位。

一个响亮品牌

“海棠花开”分外香

全市法院成立“海棠花开”工作团队,延伸司法职能,整合社会力量,为未成年人提供多重司法保护。

活跃在普法一线。全市同步举行“开学普法第一课”,常态开展“法官讲法”“庭审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活动,与乐山市实验小学共建法律工作室,在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宣传专栏,强化“线上+线下”宣传,引导青少年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市中级人民法院谭媛媛法官,成为央视“法律讲堂”主讲人。

活跃在帮教一线。与市司法局合作签署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框架协议,在犍为县挂牌设立“海棠花开”判后帮教基地,与教育部门、学校、社会团体及企业协作,积极探索“学校、企业帮教模式”,为涉缓未成年人提供学习机会及就业岗位,帮助罪错未成年人修复社会关系、回归人生正途。

活跃在防范一线。签署《关于合作构建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公示平台的备忘录》,与成都中院、重庆五中院共同利用成渝两地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信息平台,帮助学校、培训机构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查询比对职员情况,阻止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人员从事特殊职业,从源头上防范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生,筑牢社会防护屏障。(宋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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