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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商事制度改革获国家工商总局肯定

http://www.scol.com.cn  (2015-11-30 09:37:32)  来源:三江都市报  
编辑:刘若辰记者 甘国江  

   “乐山局的商事制度改革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希望再接再厉。”昨(27)日下午,国家工商总局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督查组在检查了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后,给出了上述评价。

  近年来,为适应工商体制调整、职能转型面临的市场监管新形势、新任务,乐山市工商局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主题,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相关规定,乐山市工商局依法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既方便准入、又有利于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乐山市工商局在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和利用农村宅基地、城镇自建房和小区住宅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方面进行了探索创新。允许申请人提交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任一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即可办理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同时,实行“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允许市场主体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不需要取得前置审批经营场所的,可自主选择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或者经营场所备案(一照多址),在同一地址上允许登记多个市场主体(一址多照),有效缓解了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资源紧缺的问题。

  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从2015年9月25日起,乐山全市按照“三证合一”、“3+1”改革模式(即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同步完成公章刊刻审批)开展登记工作;同时,税务、质监部门停止办理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9月25日当天,全市共受理企业登记申请28件,发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6份。到11月20日,全市已发出新设立登记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730份。

  对于2015年9月25日前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的企业,原证照继续有效,可以在2017年12月31日前到登记机关申请换发加载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但是从2018年1月1日起,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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