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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乐山一理发学徒“点燃”人行道被拘留10天

http://www.scol.com.cn  (2017-08-13 11:25:20)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若辰  

四川在线乐山讯 (叶海燕)  8月8日晚8时许,乐山市区人民南路人行道燃起大火,过火面积约80平方米。20分钟后,大火被彻底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经乐山市市中区消防大队认定,火灾由附近一家美发店学徒林某点燃施工人行道表面的易燃物引起。

(网友供图)

据目击者称,当晚大火从新村电影院附近,向阳光广场方向蔓延了50米左右,紧挨着人行道的一家服装店部分衣物被烧坏,遭受了一些损失。

据林某交代,当时他刚给客人洗完头,看到人行道上的工人正在用滚筒往新修的人行道上刷光亮剂。“那个胶的气味很难闻,我就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去点人行道上新刷的胶,结果一下就点燃了。”

(网友供图)

事发当天,乐山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进行路政施工,在人行道上刷光亮剂。本网电话采访了市政工程总公司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声称,当天的施工是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设置了围挡和安全警示标志。

据了解,乐山市市中区消防大队调查取证核实后,经请示市中区公安分局法制部门,此案属于过失引起的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对林某处以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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