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如何保护自身权益?这场网络对话告诉你

2024-03-12 17:07:15来源:无限乐山编辑:曾小清

良好的市场秩序,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既是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的保障,也是消费者敢于消费、乐于消费的前提。3月12日上午,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乐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陈明、四级调研员赵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副科长吴磊,做客乐山某会客厅,围绕“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答疑解惑。

“今年3.15乐山有哪些活动?”“哪些商品适合七天无理由退货?”“购买新鲜水果发现变质如何维权?”“特价商品能否不退不换?”“网上购物应该注意什么?”“如何识别计量作弊?”……在1个多小时的对话中,做客嘉宾围绕网友提出的各类消费问题,进行了指导和支招,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注意养成货比三家的好习惯,保存好消费票据,一旦发现消费问题,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精彩对话点击——

网友“世勿虚人”:现在的网购很普遍了,大家都喜欢在网上买东西,但是网上的东西真假难辩,那么网购到假冒伪劣商品如何投诉呢?

吴磊:若购得假冒伪劣商品,可先与卖家沟通,要求退款或换货;同时向平台投诉,提交证据等待处理;还可向消协投诉,或考虑法律途径;若涉及违法,可向相关部门举报。目前比较便捷的方式是拨打12345或者12315,还有12315微信小程序,还可以上传照片、视频等证据,更好地维权。为避免此类问题,购物时应选信誉好的卖家和平台,仔细查看商品描述和评价,并保留相关凭证。

网友“寡淡”:在外面买东西,哪些材料可以作为维权凭证?

吴磊:在外面买东西时,以下材料可以作为维权凭证:1.购物小票:这是最基本的凭证,上面通常会有商品名称、价格、购买日期等信息。2.发票:发票是更正式的购物凭证,对于一些贵重物品或需要保修的商品,发票尤为重要。合同或协议:如果是购买大件商品或签订了服务合同,合同或协议可作为维权的重要依据。3.商品标签或说明书:商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可能会有产品的规格、成分、使用方法等信息,这些也可以作为证据。4.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宝或微信支付记录等,可以证明你的支付金额和时间。5.聊天记录:如果是通过线上交流进行的购买,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双方约定和沟通的证明。6.照片或视频: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商家的宣传不符,可以拍摄照片或视频作为证据。7.证人证言:如果有其他人目睹了购买过程或商品问题,他们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

网友“萌怪咖”: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如何处理?

吴磊: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销售者销售的商品可以存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使用性能上的瑕疵,即所谓的“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可以销售,但销售者应当在商品、包装或者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并以告示等方式向消费者如实说明商品的瑕疵或者实际质量状况,确保消费者享有《消法》规定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如果消费者受到了这种欺诈行为的影响,可以要求商家退货、换货、退款,或者向商家提出投诉和索赔。同时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或相关执法部门举报,以便他们进行调查和处理。

网友“人不范二枉少年”:我想问下,现在预付卡消费比较方便、划算,但办卡时要注意哪些?

赵松:日常应谨慎选择预付卡消费,选择时一定不要充值太多,要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一但发生争议及时进行协商解决。

网友“激萌少女”:买到过期的产品,当时买的时候没注意,之后才发现,这种如何处理?

吴磊:首先要找到购物凭证,如小票,核对购买时该商品是否已经过期,在何处购买。确认过后,可以直接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赔偿损失,开始维权。按照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商家有责任确保其销售的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包括产品的保质期。如果商家销售过期产品,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商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友“尘封的记忆”:现在去市场买个东西,有些商家的秤不准,那么普通老百姓进入集贸市场时,怎样才能做到不被扣秤?如果消费者感觉购买的商品重量不足,应该怎么办?

赵松:部分经营者存在使用不准确计量器具的情况,尤其是流动摊贩和水果、水产品经营者。分享一个做法:消费者可以在准确的秤上把自己的手机称重,然后购买商品后再放在经营者的称上称重,这样就可以及时发现是否被扣称。也可以到市场设置的公平秤上复秤。如果发现短斤少两,商家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要及时保留证据(比如:图片)向市场监管局或拨打12345、12315举报,并要求商家承担法律责任。

网友“转身”:很多商家在一些特定的节日,都有各种打折现象,怎么看待呢?

赵松:消费者要理性消费,选择自己需要的商品,并且在打折前就要关注商品的价格,因为存在部分商家会在打折前把商品价格提高,就会出现打折时商品的价格比平时还要高,同时还是建议消费者理性消费,并且货比三家。

网友“立场简单”:当网络购物发生侵权行为时,消费者应该怎么处理呢?

吴磊:当网络购物发生侵权行为时,消费者应首先保留证据(比如:图片、视频),然后与商家沟通解决。若商家未处理,可向平台投诉(这个可以解决80%的问题)或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的帮助,也可向经营者属地部门拨打12345、12315或者通过12315微信小程序举报。处理时要冷静,依法维权,同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网友“那点破事”:前几天在商场买了几斤山竹,回家后发现坏了好几个,请问如要维权,该咋办?

赵松:商场购买山竹是水果,水果属于鲜活商品,几天后发现问题,对此我们提出几点建议,第一就是注重时效,立即数小时内与商家协商处理,带上山竹到商家的经营点找负责人;第二个办法如果上门或几小时内与商家协商无法解决时,就需要拍照,录视频等,保留好商品的相关信息,再拨打投诉电话12345,12315,一般会在三天之内,会转给行政部门,就会来及时的处理问题,买山竹就是要注意时效和证据。

网友“一身傲气怎能服输”:对于商家贴出的“打折商品,概不退货”等标语是否有效?

吴磊:“打折商品概不退换”属于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商店对打折商品一经出售概不退换的规定明显侵犯了顾客的权益,且免除了商店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此规定应属无效。

网友凌凌漆:今年2024“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一些具体内容有哪些?

陈明:今年2024“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主要以“护民生”为中心,突出“保安全”“反欺诈”两个主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主要有三项工作: 一是严厉查处“三品一特”领域违法案件。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制造业产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领域违法行为。 二是严厉查处线上线下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案件。针对加油机和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商标侵权、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价格欺诈、刷单炒信、不正当有奖销售儿童玩具、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三是持续开展“春雷”行动。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牛羊肉及其制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生产销售塑料污染制品、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教育和医疗等领域乱收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网友“憨包子”:在网上买东西,一些商家在商品信息中标注拒绝承担七日无理由退货,应该怎么办?

吴磊: 关于七天无理由退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益保护法》是这样规定的: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也就是说除列外商品和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外,其他商品都是可以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 网上买东西,遇到一些商家在商品信息中标注拒绝承担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这个情况,要分两种情况,一是要看是否属于例外商品,如果是属于的,那是没有问题的。二是适用七天理由退货的商品,在商品信息中标注拒绝承担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无效的。 我们在网购时,就尽量不要选择这种商家下单,如果购买了商品退货,遇到商家用标注了“拒绝承担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拒绝时,可以向平台发起投诉,或者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的帮助。

网友“人潮拥挤”:围绕“激发消费活力·共建诚信乐山”主题,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如何开展?乐山有哪些相关活动?网友可以参与哪些?

陈明:一、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全市消委系统及市场监管系统消保工作人员开展消费维权相关发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二、开展法律进企活动。活动内容:各级级消委会对相关企业的工作人员进行消费维权相关法律知识宣讲培训。三、召开消费维权工作联席会。活动内容: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共同商定3.15新闻通报会及3.15期间活动开展相关事宜。四、召开3.15新闻通报会。活动内容:通报2023年度消费维权工作,解读2024年中消协“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安排部署2024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 五、开展电视访谈节目。六、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活动内容全市消协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活动。七、发布消费警示、公布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甘国江)

    编辑推荐